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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协议书换发、补发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03-22  点击量:
为规范学院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维护学院社会声誉,维护毕业生及招聘单位权益,结合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情况,现就毕业生换发、补发正式就业协议书作如下规定:
一、由于毕业生与原单位解约、协议书破损、错填等原因需重新办理就业协议书,由学生向所在系提交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由所在系填写《就业协议书换发申请登记表》(附件一)并签字盖章,于每周五统一向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办理。
二、由于毕业生丢失就业协议书需补办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由学生本人在《唐山劳动日报》登报挂失,登报声明内容应包括:学院名称,学生所在系、专业,学生姓名,丢失协议书编号。
2、由学生本人填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发申请表》(附件二),所在系审核属实后,与登有丢失声明的报纸一同提交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补办新协议书。
三、本制度自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月起生效执行。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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