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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报到证核发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03-22  点击量:

一、就业报到证的申领

1、就业报到证每年由学院招生就业处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领。

2、申领由两名工作人员以上进行,当场领取查验,核对报到证数量、印刷号无误后方可签字领取。

3、领取后应由两名工作人员以上运输。运输途中,就业报到证由专人看管,保证运输途中就业报到证的安全、完整,杜绝丢失、被盗、损害等现象。

二、就业报到证的管理和使用

1、就业报到证的保管和使用均由专人负责,并遵循“管办分离”原则,保管人员不得使用报到证,使用人员不得保管报到证。

2、每次使用报到证,必须由保管人员和使用人员共同在场,核验每次使用的数量和印刷号。

3、报到证严禁移作他用。严禁将报到证交与其他无关单位、部门或人员。印制错误的报到证不得自行销毁,使用剩余的报到证必须保存完好,保证使用过的报到证加上剩余报到证与领取就业报到证数量一致。

三、就业报到证的发放

1、每年毕业生离校前,招生就业处将就业报到证以班级为单位发至各系。各班辅导员应仔细核对本班报到证数量及详细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领取。对于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辅导员应将其报到证交回招生就业处,并注明具体原因。

2、辅导员应在毕业生离校前将报到证下发毕业生。对于离校后才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由其本人持毕业证和身份证到招生就业处领取就业报到证。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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